文旅部近日通過“文旅之聲”微信公眾號公布了5起涉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包括在限定時間以外為未成年人提供網游服務、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冊并登錄網游時使用真實身份信息、擅自上網出版運營未經審批的網游、傳播未經批準的進口網絡出版物等。
2021年10月,長沙某科技公司運營的網游平臺涉嫌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冊并登錄網游時使用真實身份信息。經調查,當事人運營的“游戲盒子”提供《傳奇》相關衍生網絡游戲的下載、注冊、登錄和充值,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冊并登錄網游時使用真實身份信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并登錄網絡游戲”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長沙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對該公司作出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6月,上海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22時后向未成年人提供其自營的網絡游戲《悠長假期》。經調查,該公司作為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存在每日22時至次日8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五條第四款“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時至次日八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對該公司作出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6月,上海某科技公司運營的網站“聚俠網”上登載了一款名為《世界帝國2027》的境外網絡游戲出版物,供用戶下載和使用,涉嫌未經批準,擅自上網出版網游。
經調查,該網游產品內容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且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禁止內容,當事人違反了《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網絡游戲上網出版前,必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的規定。
依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令該公司刪除全部相關網絡出版物,并作出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10月,福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接到舉報線索稱福州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網絡游戲《九州烽火》,涉嫌套用其他游戲版號擅自上網出版。
經調查,該公司在2021年9月至10月期間,未經批準,擅自上網出版網游《九州烽火》,并在游戲首頁上套用從網絡上搜索到的版號信息進行運營,違反了《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網絡游戲上網出版前,必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的規定。
依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福州市新聞出版局責令該公司刪除全部相關網絡出版物,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6772元、罰款人民幣83860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8月,徐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網絡游戲專項巡查中發現,徐州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劍仙情緣》涉嫌為未經審批的網游。
經調查,該公司自2021年3月起,在《劍仙情緣》未依法審批的情況下,擅自上網出版,違反了《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網絡游戲上網出版前,必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的規定。
依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徐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責令該公司刪除全部相關網絡出版物,并作出罰款人民幣79820元的行政處罰。